2023通许县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资料图)
凡符合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已注册小学学籍和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一)各乡镇适龄儿童依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各乡镇中心校的统一安排,由服务小学登陆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注册。
(二)城区适龄儿童同时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由城区小学根据服务范围接收入学。
1.城内户籍及城关户籍(赵河除外);
2.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
3.适龄儿童与父(母)自有住房一致。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住址为准)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城区小学根据服务范围及学位情况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城区用人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门店照片(照片注明详细地址方便上门调查);(二选一,社保凭证、营业执照要求3个月以上)
3.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的依据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或务工所在地确定所在服务范围)
(四)进城购房农民子女。由城区小学根据服务范围及学位情况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房产证。(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小产权房可提供缴纳半年以上的电费或水费等票据)
(五)以下情况,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统筹安排。
1.对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2.招商引资的客商子女等入学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为确保适龄儿童健康生活,招生工作中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相关证件至少与监护人一方符合要求。户口本、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姓名必须一致,且必须是就读学生的监护人。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一方持有城区内房屋产权证,但适龄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证的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须提供监护人婚姻关系证明或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入学。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城区学校的学位及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调配学生入学。